股指期货投资者风险教育

股指期货

什么是股指期货?

    所谓股指期货,就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买卖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

股指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相比,有很多明显的区别:

( 1 )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股票买入后正常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但股指期货合约有确定的到期日。因此交易股指期货必须注意合约到期日,以决定是提前平仓了结持仓,还是等待合约到期进行现金交割。

( 2 )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即在进行股值期货交易时,投资者不需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而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则需要支付股票价值的全部金额。由于股指期货是保证金交易,亏损额甚至可能超过投资本金,这一点和股票交易也不同。

( 3 )在交易方向上,股指期货交易可以卖空,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因而股指期货交易是双向交易。而部分国家的股票市场没有卖空机制,股票只能先买后卖,不允许卖空,此时股票交易是单向交易。

( 4 )在结算方式上,股指期货交易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逐日结算制),交易所当日要对交易保证金进行结算,如果账户保证金不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否则可能会被强行平仓;而股票交易采取全额交易,并不需要投资者追加资金,并且买入股票后在卖出以前,账面盈亏都是不结算的。

2 、什么是股票价格指数?

    股票价格指数就是用以反映整个市场上各种股票市场价格的总体水平及其变动情况的指标。在股票市场上,成百上千种股票同时交易,股票价格的涨落各不相同,因此需要有一个总的尺度标准、即股票价格指数来衡量整个市场的价格水平,观察股票市场的变化情况。

股票价格指数一般是由一些有影响的机构编制,并定期及时公布。国际市场上比较著名的指数有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指数、标准普尔 500 指数、伦敦金融时报指数、日经 225 等。

 3 、股指期货有什么特点?

股指期货至少具有下列特点:

( 1 )跨期性。股指期货是交易双方通过对股票指数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的合约。因此,股指期货的交易是建立在对未来预期的基础上,预期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投资者的盈亏。

( 2 )杠杆性。股指期货交易不需要全额支付合约价值的资金,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签订较大价值的合约。例如,假设股指期货交易的保证金为 10% ,投资者只需支付合约价值 10% 的资金就可以进行交易。这样,投资者就可以控制 10 倍于所投资金额的合约资产。当然,在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时,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也是成倍放大的。

( 3 )联动性。股指期货的价格与其标的资产――股票指数的变动联系极为紧密。股票指数是股指期货的基础资产,对股指期货价格的变动具有很大影响。与此同时,股指期货是对未来价格的预期,因而对股票指数也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 4 )高风险性和风险的多样性。股指期货的杠杆性决定了它具有比股票市场更高的风险性。此外,股指期货还存在着特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现金流风险等。

  期市与股市差异

     多数股票投资者对期货市场是比较陌生的,对于即将诞生的股指期货市场则更不了解。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在很多方面存在重大差异,如果用交易股票的方法来交易股指期货,可能造成严重损失。因此,股票投资者在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之前,应当充分学习、认真比较两者的差别,切不可盲目操作。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的不同体现在许多方面,本系列文章仅从资金要求、指令下达、风险控制、到期结算等方面进行简单介绍,并不十分全面,提请投资者特别留意。

  一般投资者买卖股票,只要资金账户存满可以买 1 手( 100 股)股票的资金就可以了。按照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现状,投资者准备几千元,甚至几百元都可以参与股市,但是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资金门槛要高很多。

  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是以指数点报价的期货合约,投资者在进行交易前必须在期货公司存入一笔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这笔资金叫做保证金。按照期货交易的惯例,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仅占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比如当保证金比例被规定为 10 %时(其他因素暂不考虑),那么你拿 5 万元,就可以买卖价值为 50 万元的期货合约,因此期货交易具有杠杆效应。

  以沪深 300 指数期货合约为例,中金所《沪深 300 指数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将合约乘数初步定为每点 300 元,假如沪深 300 指数为 1500 点,那么一手(一张)合约总价值就是 45 万元。目前中金所初步拟定的保证金比例为 8 %,而期货公司要求的保证金比例一般会在此基础上再上浮几个百分点;假设交易手续费为 30 元 / 张,则投资者买入(卖出)一手合约需要 4.5-5 万元的资金。考虑到期货交易的杠杆性所引致的赢亏放大效应,投资者需要准备足够的资金以弥补可能发生的亏损,因此 4.5-5 万的资金并不是可以参与股指期货的最低资金门槛。

成熟期货市场的实际操作经验表明,本着合理配置资金和防范风险的原则,实际交易时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一般不应超过保证金账户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投资者买卖一手合约应准备大约 20 万元的资金,以应付可能出现的追加保证金要求。可见,股指期货交易对投资者的资金要求比买卖股票高得多。所以需要提醒股民朋友注意,参加股指期货投资一定要有较为充足的资金准备和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

二、股指期货风险与规避:

常见的主要有五类:

( 1 )法律风险。股指期货投资者如果选择了不具有合法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投资者权益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或者所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 2 )市场风险。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价格波动剧烈的时候甚至会因为资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使本金损失殆尽,因此投资者进行股指期货交易会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 3 )操作风险。和股票交易一样,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或者由于投资者在操作的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都可能会造成损失。

( 4 )现金流风险。现金流风险实际上指的是当投资者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和维持股指期货持仓之保证金要求的风险。股指期货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资金管理要求非常高。如果投资者满仓操作,就可能会经常面临追加保证金的问题,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 5 )连带风险。为投资者进行结算的结算会员或同一结算会员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中金所对该结算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投资者的资产可能因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投资者应如何评价期货公司以规避法律风险?
    如果投资者决定参与股指期货投资,首先应当寻找合规的期货公司进行开户。投资者在评价期货公司时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 1 )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期货经纪业务资格,且具备中金所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  
  ( 2 )考察期货公司的商业信誉。例如,期货公司是否具有好的市场口碑、是否加入保证金封闭运行系统等。一般说来,具有良好市场声誉、运作规范的期货公司可靠程度比较高。  
  ( 3 )考察期货公司的硬件和软件。比如,该公司是否开通了自助委托交易,是否开通网上交易,交易速度和系统稳定性如何,等等。  
  ( 4 )考察期货公司或营业部的服务水平及收费水平。例如期货公司是否提供专业的投资分析,收取的手续费是否合理等。

投资者在交易中如何避免下单错误的风险?
    首先,要注意防止下单方向的错误。下单方向,也就是买卖方向。由于股指期货具有做空机制,所以无论下买单还是下卖单都可以成交。例如投资者认为价格将要上涨,但下单时错把买单下成了卖单,系统也会接受并成交,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操作风险。所以对于投资者、尤其是没有从事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而言,首先要注意下单的方向。  
   其次,要防范下单数量的错误。比如在《沪深 300 指数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最小下单数量是 1 手;而在现行的股票现货交易中,虽然成交量的单位在统计时也有用 “ 手 ” 的概念的,但在实际下单时采用 “ 股 ” 的概念( “1 手 ” 等于 100 股)。因此,对股票投资者而言,在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时要十分小心。  
   最后,还要注明是开仓还是平仓。建立多头持仓应下买入开仓指令,平掉多头持仓应下卖出平仓指令;建立空头持仓应下卖出开仓指令,平掉空头持仓应下买入平仓指令。如果把平仓单下成了开仓单,则投资者还要再缴纳开仓合约保证金,从而会增加资金管理的风险。  

  投资者选择不同的交易指令有什么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可以有两种指令:市价指令和限价指令。在指令成交前,投资者可提出变更或撤销。  
   ( 1 )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指令,在国外的交易所被普遍使用,其优点在于能够自动以市场最好价格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市价指令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成交概率,方便投资者交易,但不能保证成交价格的最优性。当市场波动剧烈、期货价格跳动较大时,使用市价指令可能使投资者承受较高的交易冲击成本。  
   ( 2 )限价指令是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优价格成交的交易指令,限价指令当日有效。它的特点是如果成交,一定是投资者的预期价格或比其更好,但在期货价格变化较快时,限价指令可能无法成交,使投资者失去有利的市场机会。  

  投资者如何有效管理资金以防止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价格的微幅变动都会引起投资者的保证金余额的变化。如果资金管理不善,可能会出现投资者账户中的资金不能满足追加保证金要求的情况,此时投资者的持仓就可能被强行平仓。有时即使大方向看对了,也可能因资金管理不善、在获取盈利之前被强行平仓而蒙受较大的损失。  
   成熟市场的经验表明,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切忌满仓操作,投入交易的资金一般不要过半,最好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内,以便为行情波动时可能追加保证金留有余地。

三、几大风险认识
1 、如何正确认识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性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这是与目前我国股票交易的一个重大差别,股指期货交易也因此比股票交易具有更大的风险性。  
   假定保证金比率为 10 %,在不考虑手续费等费用时,理论上投入 5 万元就可以进行一手合约价值为 50 万元的交易(仅仅是理论上,实际交易中不可取),如果期货价格上涨 10 %,对于多头来说,可以盈利 5 万元,收益率为 100 %;但对于空头来说,收益率为 -100 %,即投资者的保证金被全部亏掉,这就是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性风险。当价格出现较大的不利变化时,如果不及时止损,投资者权益甚至可能出现负值。所以,从事股指期货交易要更加注重风险管理。  

2 、什么是股指期货的到期风险?
    股票买入后,投资者可以短期持有,也可以长期投资。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有到期日,投资者不能无限期持有,必须根据市场变动情况,决定是提前平仓,还是等待合约到期进行现金交割。在持仓过程中,最好设置止损点,而不要采取拖延战术,这样做有可能使亏损越来越大,甚至在到期日之前出现爆仓。因此,投资者交易股指期货时,必须注意所持仓合约的到期日。  
   股指期货的到期风险包括以下两种:( 1 )投资者对股指期货的长期走势判断准确,但短期内还未实现盈利的时候,合约就到期了。( 2 )投资者在持仓过程中曾经有盈利机会,但投资者没有及时平仓,合约到期时由于价格变动,账户由盈转亏。  

3 、中金所对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制度有哪些

中金所股指期货风险管理的制度主要有:   ( 1 )保证金制度;( 2 )价格限制制度;( 3 )限仓制度;( 4 )大户报告制度;( 5 )强行平仓制度;( 6 )强制减仓制度;( 7 )结算担保金制度;( 8 )风险警示制度。  

四、股指期货交易制度

1 、保证金制度: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为了确保履约,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投资者履行合约的财力保证,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无论买方还是卖方,均需按所在交易所的规定缴纳保证金。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中,中金所将采用分级结算制度,即中金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和投资者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对投资者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在中金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保证金分为交易保证金和结算准备金。交易保证金是指结算会员存入中金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约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其金额按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中金所按公布比例向买卖双方、依买入和卖出的持仓金额分别收取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结算会员在中金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标准由中金所规定且须以结算会员自有资金缴纳。中金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标准。
 
2 、 价格限制制度:
价格限制制度包括涨跌停板制度和熔断制度。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视为无效。通过制定涨跌停板制度,能够锁定会员和投资者每一交易日所持有合约的最大盈亏;能够有效地减缓、抑制一些突发性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期货价格的冲击。为了控制风险和减少市场波动,除了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外,股指期货交易还新引入了价格熔断机制。熔断机制是为了让投资者在价格波动剧烈时,有一段时间的冷静期,抑制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同时在熔断期间也便于中金所采取一定措施控制市场风险。《沪深 300 指数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沪深 300 指数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 10% ,熔断点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为正负 6% 。涨跌停板制度和熔断机制的执行较为复杂,在实际交易中,投资者应参照正式公布的合约及相关细则中的规定。

3 、限仓制度
为了防止和打击操纵市场行为,除了合理设计期货合约、完善保证金制度以外,实行限仓制度十分必要。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限仓是指规定会员或投资者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额,不允许超量持仓。如果投资者在多个经纪商处开户,则要将该投资者在各账户下的持仓合并计算。对于确实需要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或风险管理的投资者,可以向中金所申请豁免持仓限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中金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其要求。限仓制度在具体执行时应根据中金所正式公布的规定为准,会员及投资者必须将其持有的持仓控制在其持仓限额以内,超出的持仓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减仓的持仓,中金所可强行平仓。  

4 、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指投资者的持仓量达到中金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包括投资者在不同会员有持仓,且合计达到报告标准的),投资者应通过受托会员向中金所报告。中金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大户报告制度是与限仓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中金所对持仓量较大的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达到中金所报告标准的投资者,应提供下列材料:   
( 1 )《投资者大户报告表》,内容包括会员名称、会员号、投资者名称和交易编码、合约代码、持仓量、交易保证金、可动用资金;( 2 )资金来源说明;( 3 )法人投资者的实际控制人资料;( 4 )开户材料及当日结算单据;( 5 )中金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 、强制减仓制度: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强制减仓是当市场出现连续两个及两个以上交易日的同方向涨停(跌)等特别重大的风险时,中金所为迅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防止会员大量违约而采取的措施,即,中金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 , 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双向持仓的 , 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反向持仓自动对冲平仓。在该说明中还对沪深 300 股指期货的强制减仓做了说明,是指在收市后,将已在交易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无法成交的、且投资者合约的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或等于当日结算价的 10% 的所有持仓,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强制减仓的价格为该合约当日的涨(跌)停板价。由上述减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及其投资者承担。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恢复到正常水平,下一交易日该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按合约规定执行。

  什么是爆仓?

  所谓爆仓,是指在某些特殊条件下,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的客户权益为负值的情形。在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如果投资者保证金账户中资金的绝大部分都被交易保证金占用,而且交易方向又与市场走势相反时,由于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就很容易出现爆仓。

爆仓大多与资金管理不当有关。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特别控制好持仓量,合理地进行资金管理,切忌象股票交易中可能出现的满仓操作;并且与股票交易不同,投资者必须对股指期货行情进行及时跟踪。因此,股指期货实际上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如果爆仓导致了亏空且由投资者的原因引起,投资者需要将亏空补足,否则会面临法律追索

哪些情况可能会导致被强行平仓?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对会员、投资者持仓实行强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性风险控制措施。具体是指在出现特殊情况时交易所对会员、投资者的持仓予以强制性对冲以了结部分或全部持仓的行为。强行平仓制度的实行,能及时制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在下列五种情况下会出现强行平仓:  
  ( 1 )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 2 )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的;   
  ( 3 )因违规受到中金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 4 )根据中金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 5 )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强行平仓先由会员自己执行,时限为开市后第一节,即上午交易时间。强行平仓的价格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若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则由中金所强制执行。  

中金所是如何进行套期保值管理的?
套期保值额度管理与限仓制度的实施有关。在防范市场风险的同时,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保值需要,可以采用套期保值审批制度,对于有大规模保值需求的投资者进行审批,对经批准的保值者给予较大的持仓限额,不再受原有持仓限额的限制。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投资者需要通过会员递交套期保值额度申请,报请中金所批准。中金所对套期保值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其套期保值额度,并按此额度调整该投资者在该合约上的持仓限额。   套期保值额度分合约进行审批,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含)有效,在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中金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套期保值额度进行调整。申请人需要变更套期保值额度时,应及时向中金所书面提出变更申请。